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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亨:聚亨104年度第1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櫃檯買賣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依據:

一、本公司104年10月28日董事會會議決議辦理。

二、業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11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4456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

三、證券交易法第34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四、依公司法第252條第1項之規定公告事項:

1.發行公司名稱:聚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司債之總額及債券票面金額:發行總額新台幣參億元整,每張票面金額為新台幣壹佰萬元。

3.本公司債之票面利率:票面利率固定年利率0.9 %。

4.本公司債之償還期限與方法:發行期限為三年期,到期一次還本。

5.償還勞工貸款率利是多少本公司債債款之籌集計劃及保管方法:

(1)本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資金來源,將由營業活動及融資活動項下支應。

(2)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所擬支應款項銀行貸款利息怎麼算信貸年息來源,除備供提撥標的之公司債支付本息外,所為運用標的將注意評估其風險及必要性。

(3)本公司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

6.本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劃:償還銀行借款,改善財務結構。

7.前已募集之公司債,其未償還之數額:本公司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截至民國(下同)一○四年六月底尚有面額新台幣260,000仟元尚未償還。

8.本公司債發行價格:按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9.公司股份總數、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已實收之金額:截至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額定股本總額為新台幣7,000,000,000元整,分為7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5,470,911,160元整,分為547,091,11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10.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除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截至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共計新台幣6,299,144仟元整。

11.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不適用。

12.本公司債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及約定事項:本公司債由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處為債權人之受託人,代表債權人之利益行使查核及監督本公司履行公司債發行事項之權責,凡持有本公司債之債權人,不論係於發行時認購或中途買受者,對於本公司與受託人間受託契約規定受託人之權利義務及本公司債發行辦法均予同意承認,並授與有關受託事項之全權代理,此項授權並不得中途撤銷,至於受託契約內容,債權人得在規定營業時間內隨時至本公司或受託人營業處所查閱。

13.公司債之代收款項機構名稱:不適用。

14.承銷或代銷機構名稱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5.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件:銀行保證。

16.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文件:本公司債委由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岡山分行依委任保證契約履行公司債保證,其證明文件詳如本公司與該保證機構所簽訂之委任保證契約所定。

17.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及現況:無。

18.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9.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20.銷售對象:僅限專業投資人。

21.募集期間及交付日期:本公司債訂於104年11月20日開始募集及完成募集發行,債券並於當日交付。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聚亨-聚亨104年度第1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櫃檯買賣公告-0317188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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